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归责研究

来源 :华东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dyzhang197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机动车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往往伴随着财产的巨大损毁和人身的终极伤害,如何既可以平衡生命的不可逆性又兼顾机动车的效率,对于立法者来说是个重担,一方面他们需要制定道路交通秩序规则预防损害,另一方面又要在损害发生后安抚受害人获得公平的救济。《道路交通安全法》自实施以来,一直为学者们诟病,同时在司法实践适用中出现各种问题。随后《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并没有如人们所期许,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未加详细的规制,其重担仍旧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身上。交通事故侵权归责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法官依据何种规则追责,确认责任主体与责任范围。本文通过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建立在对侵权归责原则认知基础上探寻立法者构建的归责体系,各归责原则与我国相关制度的如何衔接,实现更好的适用第76条,而不是片面解读。该法条构建一个多层次的归责体系,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机动车一方承担的无过错责任。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外,确立了多元的归责体系。过错原则适用在机动车与机动车间损害的情形。但是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一方发生碰撞,非机动车一方弱势地位得到法律的特殊照顾。根据双方的过错不同,适用的归责原则及承责范围不同。特别是在双方均无过错时,法律适用存在混乱。当双方均无证据证明是否存在过错时,机动车一方与非机动车一方的道路事故应当根据过错推定承担全部责任。当双方均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根据第76条主张自己无过错承担10%的责任,笔者认为是不应当获得支持,此处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机动车一方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可承担不超过10%责任的前提,系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否则当机动车之间双方均无过错,机动车一方可能承担50%的责任,但是当机动车面对非机动车弱势一方却可主张承担如此之少的责任,系属不符法理的荒唐结果。本文在最后一部分就第76条的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浅薄的建议,分别从对法条解释,与有过失适用、免责情形向域外法的借鉴、以及相关制度完善的角度提出。并结合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情形,为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可能性提供审判思路。
其他文献
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经营者十分关心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中小型民营企业留人难的各种原因,提出有效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策略,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目的探讨利用临床带教老师集中培训护生基础护理操作技能的效果。方法2001级实习护生27名为对照组,2002级实习护生25名为实验组,对照组护生按照传统带教方法进行基础护理操作
母语为英语的留学生在学习汉语的过程中,容易受到自己母语的影响而产生迁移作用,这种作用分为正迁移和负迁移。目前在对外汉语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很大程度上借助对外汉语教材
目的:建立测定细胞内胆固醇及胆固醇酯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以精确鉴定泡沫细胞含量,为研究细胞内胆固醇的变化提供技术平台。方法:应用HPLC法测定氧化低密度脂蛋白(O
在传统固定电话的基础上,添加新研制的带有调制解调器功能的芯片,并在其中编写操作系统,从而实现了能够自动收发邮件和短消息的信息电话,实现了三电(电脑、电信和电器)一体化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个人和企业失信现象越来越多,由失信引发的社会成本问题也被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在"互联网+"背景下,征信机构或将大数据征信作为抓
评价运用战略管理的SWOT分析方法,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与挑战(Threats)进行了分析,同时结合县级妇幼保健工作实际,思考
在翻译方法上,翻译界一直存在着直译和意译之争。该问题之争之所以能延续至今,是因为两派都有充分的理由,即双方一致主张"忠实"地再现原语文本。本文尝试进一步分析两派的观点,
针对高通量研究堆的热工水力特点和设计准则开发了堆芯子通道分析微机程序THAS-PC4。该程序能够计算稳态和瞬态工况下堆芯内冷却剂的流量、温度、密度和压力等参量的分布以及燃料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