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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加大,土地粗放利用的问题却十分突出,出现大量无序发展空间,必须开源节流、内部挖潜,走集约利用土地的发展道路。济南市作为环渤海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旧城改造区一直是济南市城市建设的重点,旧城改造区的用地结构、用地类型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实现城市土地集约化与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本文在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进行深入研究基础上,进行济南市旧城改造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以2009年为评价时点,结合济南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分析济南市旧城改造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建立济南市旧城改造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确定各指标权重,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综合测定济南市旧城改造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然后对济南市旧城改造区进行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的研究,同时采用总分值—极限修正模型针对济南市旧城改造项目的土地集约利用进行潜力测算。通过以上研究,本文主要的创新点和得出的结论包括:(1)旧城改造区土地集约利用从土地利用强度、土地利用效率、空间格局和土地可持续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土地利用强度由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密度三个因素反映,土地利用效率由地价实现水平、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化、待建空地比率三个因素反映,空间格局由空间聚集度、区域协调度两个因素反映,土地可持续度由绿地率、基础设施完备度、人均公共设施面积三个因素反映。(2)以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确定的区片为基础,按照土地利用方向、土地使用强度、土地使用功能、基准地价等条件大体一致原则,将济南市旧城改造区划分了工业改造区、住宅改造区、商服改造区和公建改造区4种类型。(3)在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中,人口密度、待建空地比率和绿地率三个指标实际值整体比标准值大,需要进行调整,这为下一步调整指标标准值提供了依据。(4)通过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分析得出济南旧城改造区集约利用程度评价结果,并划分了4个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等级,结果表明济南市旧城改造区东部片区整体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高于中西部片区。(5)对济南市旧城改造区土地集约利用进行了总体扩展潜力测算,分析得出济南市旧城改造区尚可供应土地面积为709.27公顷,王官庄片区、济洛片区、山大路片区和茂岭山片区的扩展潜力最大,应当作为十二五期间济南市旧城改造的重点区域;(6)根据总分值—极限修正模型,对各改造区项目进行潜力评价,并划分了3个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等级,结果与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结果一致,中西部片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比东部片区大,同时从准则层的角度分析了各片区挖掘潜力的重点方面。(7)根据济南市旧城改造区集约利用评价,提出了济南市旧城改造区下一步土地集约利用需要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将旧城改造区土地利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同时,加强古城—商埠区的保护,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