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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对我国行政救助法律制度的完善的呼声非常高,如建立农村最底生活保障制度、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等,在实践方面中央和各级政府也采取了一定了措施。与之不相协调的是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救助的研究的贫乏,笔者试图对此作出一些研究,政府对公民的救助属于政府的义务,更是公民受救助权利的体现,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方面尤显得重要,因此,对行政救助进行研究很有现实意义和必要。本文的选题是笔者在研二上学期就已经确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进行调研,缺乏实证资料,只能从理论上做一些探讨。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