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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煤矿企业长效安全评价体系,有助于分析和安全影响因素的关系脉络,并理清安全管理思路,是进一步理解事故致因理论和安全研究方向的有效办法,对评价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长效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只有依托于企业微观层面的人-机-环-管“4M”模型的客体的描述,评价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状态。基于此,致力于运用因素分析、解释结构模型、可拓学理论等研究方法,借助于马克思主义主-客体认识论,力图通过对煤矿企业长效安全评价体系的构建及应用的探讨,揭示造成煤矿企业事故致因的内在线索和安全的根本原因。长效安全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借助于主-客体理论、安全管理理论、事故致因理论、解释结构模型理论、可拓理论等,分别从不同角度为煤矿企业长效安全评价体系的构建、实证和评价等研究,提供了分析工具和研究基础。通过对国内外主要产煤国的安全管理实践的回顾,得到了安全管理哲学的新启示、新思路,界定了长效安全的基本概念,分析了与安全的区别,提出了其本质和基本属性,探讨并提出了长效安全的管理哲学思想。通过主-客体理论,结合当前社会和煤矿企业生产的特点,深入分析了造成煤矿企业事故频发的主体、客体、中介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并探讨了各因素之间的影响关系,构建了煤矿企业长效安全评价体系;运用解释结构模型分析了造成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频发的基础原因、重要原因、关键原因和根本原因。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用回归分析等数学方法实证研究了所构建体系的可靠性。运用可拓学理论对神华集团的上湾煤矿和白芨沟煤矿进行实例评价,通过分析,找出了两个煤矿没有达到长效安全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了建议。同时对长效安全评价体系和风险预控评价体系相比较具有一定的优势,表明长效安全评价体系能够反映主体(社会、企业、人)作用于(管理和文化)客体(技术与装备、环境)的能力和态度。运用可拓方法也便于化解评价中的矛盾和不相容问题,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研究长效安全评价体系的构建、实证和评价,主要得到2点结论:第一,通过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及应用实例分析,从中发现之所以上湾和白芨沟两个煤矿企业没有实现长效安全,主要是由于主体没有实现合规性,客体没有实现可靠性、中介没有实现有效性的结果,其根本原因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企业的核心观念文化、人的伦理道德主体行为做的不够所致。第二,要实现煤矿企业的长效安全,必须要提高社会的经济水平,严格政府规制,科学制定行业政策,注重群众舆论监督,强化人文关怀;必须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政策法规的执行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必须要影响人的生理心理素质,增强人的知识和技能,重塑人的伦理道德价值观,从而实现社会、企业、人主体行为的合规性;必须要改善装备,控制生产作业环境,改善生产条件,优化工艺技术等,实现环境、技术、装备状态的可靠性;必须要通过强化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化,实现中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作用的有效性。最根本的是需要全社会的人文关怀、强化政府规制、突出信息公开,加大群众舆论的力度、塑造员工的职业伦理道德、培育企业的核心观念文化,才能达到提升长效安全能力的要求。从3个方面进行理论创新尝试:其一,提出了长效安全的管理哲学思想:尊重生命,敬畏自然,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客体认识论,树立长效安全的系统观和二元法则,恪守道德标准,落实“以人为本”的生命价值理念,弘扬科学的精神,让社会追求公平正义,让企业营造核心观念文化,让人崇尚伦理道德,就一定能够达到主体行为的合规性,客体状态的可靠性和中介作用的有效性,实现增强安全能力的目的。其二,构建了长效安全综合评价体系:从传统安全认识论中的人-机-环-管的思维定式中解脱出来,在主-客体理论的指导下,对社会、企业、人、环境、技术与装备、管理、文化等系统要素进行深入研究,并将社会的政府、群众、战略网络组织等从管理学的组织环境概念中解脱出来,作为系统内部行为主体来对待,其优势是更加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煤矿企业长效安全状况,以便于各主体采取相应的对策,实现长效安全。其三,提出了建设煤矿企业长效安全的评价标准、主要对策和措施。其评价标准共有3个部分24个指标80条标准。对策和措施是:从组织、制度、人才、资金4方面构建长效安全评价体系的保障机制。从坚持公平正义,解决社会的信用危机问题;促进和谐发展,解决社会的管理问题;推进安全文化,解决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崇尚伦理道德,解决人的内生动力问题4个方面构建长效安全评价体系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