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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分别于1994年和2001年分别设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两家官方出口信用机构。这两家机构通过提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和担保等多种金融产品,为帮助我国企业“走出去”,广泛参与国际经贸合作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支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和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的发展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官方出口信用机构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支持经济发展的所发挥的独特作用。 本文回顾了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分析了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典型 国家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的发展现状,总结了当今国际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的发展趋势。通过对我国的官方出口信用机构发展现状的总结,深入分析了我国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目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由于立法缺位,我国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的经营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未能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进出口银行资本充足率低;缺乏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和风险补偿机制;未享受税收优惠;是否应当继续经营商业性业务存在争议,未来业务发展方向不明确;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分别由不同机构提供,分工不明,效率低下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的实际运作造成了一定负面的影响,导致其经营和发展遇到困境。 为更好的发挥我国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的作用,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本文探讨了我国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的改革路径,并以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例,提出了改革我国官方出口信用机构若干建议。这些建议包括:尽快为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立法,为其规范运营奠定制度基础;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法律形式上应采取公司制,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机制;增加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中长期低息借款,或者将外汇储备中的外汇资金以借款或者债券形式借贷给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赋予中国进出口银行一定税收减免或者返还的优惠政策,帮助该行通过自我积累改善财务状况;中国进出口银行未来的业务重点仍应当回归传统的出口信贷和优惠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大幅收缩商业性业务;最后,建议考虑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并,成立一个全新的官方出口信用机构,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