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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引渡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因本身概念及认定标准的不确定性,其存在的必要性越来越遭到学者质疑,甚至出现“取消说”。本文以国际法为视角,并结合当前国际实践,对它存在的积极意义进行论证,并梳理出该原则在现实环境下所存在的弊端,得出本文的重要论点:对该原则的限制适用。并且基于国际联合打击跨国犯罪这一热点,以恐怖主义犯罪与腐败犯罪的非政治化为角度,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限制适用这一问题展开具体论述。此二罪的非政治化进程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罪名定义不明,犯罪往往涵盖政治动机,易与政治犯罪相混淆,而援引政治犯不引渡原则,造成打击犯罪的障碍。本文试图在辨析二罪与政治犯罪概念区别的基础上,打破原有政治动机对二罪性质认定的禁锢,并以国际立法及实践为补充,彻底否定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对这两种恶劣罪行的庇护,实现二者的非政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