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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体系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强大的推动力。而商业银行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其稳定与安全关系到一国金融体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与安全稳定。由于现代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比重大和服务多样化并且业务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商业银行本身又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因此一家银行出现危机,很容易在整个银行业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风波。由此可见,只有建立一个合理、高效、完善的银行监管模式,才能保证一国银行系统的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发展。美国作为世界发达国家之一,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建立起来一套完整的银行监管模式,其法律体系健全完善,其监管组织体制复杂而严密,各个监管机构之间更是分工明确并且合作严密。相比较而言,我国的银行监管模式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其中还存在许多弊端和问题。在目前国际形势下,如何借鉴美国在银行监管方面的宝贵经验和教训,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银行监管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中美两国分别在其特殊的历史条件和政治制度下形成了两种不同的银行监管模式。美国经过历史的演变和发展形成了一套完备缜密的银行监管法律体系;而中国目前在银行监管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相对不够完善,且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技术进步、金融创新和全球一体化,中国和美国都经历了从高度管制到逐步放松管制的过程。此外中国和美国的银行监管模式在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内容和法律框架六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异。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美国的银行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比如监管机构之间协调不当导致监管资源的重复和浪费,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监管的不到位。这些问题在我国的银行监管中也一定程度地存在,因此我国需要在吸取美国银行监管模式经验的基础上,从建立高效的银行监管机制、健全监管法律体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作用和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六个方面改进和完善我国的银行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