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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图形用户界面经过了近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了人机交流的效率,方便了用户与计算资源的交流,提高用户的生产力。到目前为止,图形用户界面仍然是占统治地位的一类人机交互界面。与之同时,随着计算机/通信产业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战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创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然而,作为国家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电子信息产业,特别是计算机软件行业,其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形式还仅停留在《著作权法》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计算机图形用户界面易被复制的特点使得软件行业中的盗版日渐兴旺、克隆产品层出不穷。更为严重的是,侵权人侵犯图形用户界面知识产权的行为己从传统的单纯复制和界面表示的简单修改,逐步发展为剖析权利人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对用户界面的操作模式/方法等进行仿制开发。因此,为了鼓励计算机软件尤其是图形用户界面的开发和应用、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不断完善和发展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为持续发展的信息产业“保驾护航”。本文力求通过对国内外各种用于保护图形用户界面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突破我国主要依靠《著作权法》对计算机图形用户界面进行保护的现状,探究一种更加具有针对性、可操作的保护模式,即利用专利法中的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针对计算机图形用户界面的不同特性,有所区分地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全文共分为三章,其中第一章主要对计算机图形用户界面的专利保护状况进行介绍;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如何利用外观设计专利来有所区分地对图形用户界面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并对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了改进建议;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如何利用发明专利来对图形用户界面所涉及其操作/控制等方法的技术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并建议对图形用户界面的客体审查放宽标准以期扩大对其的保护范围。通过这种有针对性的专利保护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增大用户界面的保护范围,有利于增强相关软件/通讯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有利于实现图形用户界面创新/研发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