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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公司财务的重要课题。目前学者们已从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以及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影响的中间机制——投资决策、股利及银行信贷等融资决策进行了大量研究。然而股权激励对公司另一重要融资决策——资本结构的影响却鲜受关注。近年来,中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增速较快,如何稳杠杆、去杠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已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因此加强股权激励对资本结构决策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量关于企业资本结构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均表明,最优资本结构对于企业而言是存在的,为提升企业价值,企业将不断向目标资本结构调整。高管对公司资本结构决策拥有话语权,其意愿会直接影响公司实际资本结构向目标资本结构的调整速度。股权激励是否会影响资本结构的动态调整?国内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于2006年开始试行,并于2016年重新修订。早期由于股权激励样本少,观察年限短,学者们多以高管持股比例作为股权激励的替代变量,然而诸多研究显示二者在股票来源、持有成本、比例、期限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研究结论将可能产生误导。随着股权激励在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范围不断扩大,以其为样本进行研究不仅具有了可行性,而且将对公司和监管机构如何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方案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本文以沪深两市2006-2016年间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股权激励对资本结构调整的影响。具体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股权激励对资本结构调整速度的影响,二是在不同的负债水平上,股权激励对资本结构的调整是否存在非对称性。本文借鉴以往的研究构建了部分调整模型,分别采用随机效应面板模型、固定效应面板模型和固定效应工具变量(稳健性分析)三种方法进行回归分析,股权激励变量也分别采用0-1虚拟变量和股权激励强度连续变量两种方法进行度量,以提高结论的稳健性。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股权激励与资本结构的动态调整速度正相关,即股权激励能够加快公司资本结构的调整速度;区分企业负债水平后的进一步研究表明,股权激励对于负债不足类公司资本结构向上调整的影响显著强于对于负债过度类公司资本结构向下调整的影响,即股权激励对于公司向上调整资本结构的速度影响更显著。本文关于股权激励对资本结构动态调整的非对称性影响的结论与国内学者以高管持股为代理变量的研究结论不同。本文认为虽然整体上股权激励有利益趋同效应,有助于公司向目标资本结构的调整,但对于过度负债公司,股权激励有诱发高管过度风险承担行为的倾向,进而本文从目前我国股权激励的持有比例、实施期限、行权指标三方面了分析了高管机会主义行为。本文结论及政策建议如下:股权激励政策是一把双刃剑,良好的股权激励效果依赖于有效的方案设计和制度监管。本文的建议是慎重选择股权激励实施对象,对于财务困境大的公司,不宜采用股权激励;谨慎采用ROE、EPS等单一行权业绩指标,以避免诱发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完善股权激励监管制度的同时,积极建立健全高管持股和员工持股制度,以多方位完善降低代理成本的制度建设,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