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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姜文电影作为一个文本来研究,这并不是一项轻松的任务。姜文电影具有浓厚个人化的痕迹,或者说,他是一个想要完成作者电影的人。他的电影混合了复杂的意识形态内容,他力图开拓疆土建立一个自我的王国,但是也不可避免地陷入建设的迷茫。姜文的艺术个性既是他创造性的源泉也成为阻碍他进一步前进的陷阱。在极端的环境中寻找自由,这个命题一旦超越界限,必然要响起自恋的警钟。从《阳光灿烂的日子》到《太阳照常升起》,他对自由的追求伴随着越来越严重的自我影像迷恋。姜文电影毁誉参半,但是因为他的电影尚在发展,因此我们应拭目以待,看看他还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耳目一新的东西。
本文将姜文导演的三部作品作为文本,试图通过福柯人类学的观点深层次地探讨姜文电影的文化意义。探讨电影的文化意义就不可避免地涉及电影产生的年代,以及那个年代人们的心理状态。在这个庞大的命题面前作者的思考显然还不成熟,虽然力图抓住福柯人类学的要素做深入的思考,但是某些地方难免有失偏颇。但是作为学术探讨而言,如果这粗粝的文章能够引发一点新的思考,这篇文章就有了存在的意义。
意义是一个形而上的命题,虽然经历数千年来诸多伟大思想家的不断思考,依然有待更多伟大的思想家继续思考。尽管每个时代面临的具体问题不同,物质财富也在不断丰富,但是人类面临的精神困境并没有缓解,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姜文电影触及到中国现代性的问题,这与许多自认为承担了社会责任的中国最先进的思考者的方向是一致的。当然,姜文并不是改革派。如果我们能够严肃地对待姜文,王朔等一批人的作品,将他们作为多元共生思想环境的一种类型去认真研究,也许会对我们社会价值的多元化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