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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当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完成新阶段的新任务,实现新阶段的新目标,必须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教师素质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基础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依法保障广大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良好机制,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只有一流的教育,才能培养一流的人才,只有一流的人才,才能建设一流的国家,而一流的教育、一流的人才根本取决于一流的教师。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师待遇。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同时激励一线教师努力工作,2008年12月,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率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并下发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增强了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促进了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同时,绩效工资制度在改革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财政经费投入不足、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绩效工资分配不合理、一些地方绩效工资实施流于形式等等,从而影响了改革的预期效果,甚至阻碍了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未来的发展。因此,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影响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的制约因素,提出有益的对策和建议,对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首先阐述了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并对文中涉及的相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其次,回顾了我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的历程,梳理了相关政策,指出了现阶段我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再次,通过对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现状的阐述,指出了存在的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对影响实施的制约因素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客观分析。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论文的重点是依据我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现状,提出了在今后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中应遵循的四项原则,即公益性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竞争性原则和激励性原则,并对相关原则进行了分析。从强化法律保障功能,增强制度和政策的约束力、执行力,提供稳定充足的财政支持;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法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因事设岗,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建立严密完备的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对完善实施我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