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事关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发展的支撑和贡献程度。我国农业科研单位作为农业科技成果的主要提供者,以其拥有的技术、人才、一线经验等诸多优势理应在农业科技成果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然而,现实是,尽管农业科研机构通过自身努力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由于体制、机制等诸多不利条件的束缚,我国农业科研机构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始终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农业科研单位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做得好,将为自身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同时,确立自身地位,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更主要的是能够有效地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及附加值,提升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目前,山西省农科院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文通过对山西省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实践及经验的剖析,从中找出利于农业科研单位在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方式与方法,对于确立农业科研单位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中的地位和促进山西省乃至全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该文重点总结了山西省农科院二十余年来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实践,提炼出六种具体的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形式:1、组织实施大型科技兴农工程;2、实施农村技术承包;3、建设农业高新技术园区;4、建立农业科技市场;5、创办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6、开展面向全省的农民科技培训与社会化咨询服务活动。得出五条有益经验:1、试点引路,以点带面,辐射推广;2、重视实用技术组装配套推广;3、坚持科技人员深入一线,蹲点实施;4、注重推广人才队伍建设;5、以奉献为主题,开展科技人员“价值观”教育。存在四个问题: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模式的局限;2、科研课题与市场结合不紧密;3、缺乏中试和推广经费;4、农业科研成果自身特点局限。通过对山西省农科院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这一成功案例的较为深入分析,再结合查阅文献,提出迫切需要在山西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即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科研单位二元主导,辅之以其他涉农组织的多元化市场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就体系构建提出具体建议:1、确立农业科研单位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中的主体地位;2、积极支持其它涉农组织参与农技推广活动;3、健全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高层协调机制。建立山西新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有利于整合各种推广资源,促进各主体间优势互补,解决农业科研和农业技术推广相互脱节的问题,形成两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关系,及时解决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现实困难,更好地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创新。通过科技人员直接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有效地缩短科技成果的推广周期以及信息反馈的时间,科研人员可获得更多的新信息,不断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推广实践既是科研的延伸和继续,也是新的研究课题产生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