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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作为现代经济增长的核心部分,在实体经济如带动消费、拉动投资、推动贸易,以及流通过程中如聚集资本、分散风险、披露信息等环节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中国,各地区的金融资源和宏观经济表现均存在着巨大差异。而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极具学术和现实意义的问题。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无论是相关关系的方向还是因果关系的方向,目前国内外文献均尚未达成共识。文献中不同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模型和数据的选择不同,因此需要进一步实证分析来衡量和检验二者的相关和因果关系。
本文利用中国2003-2015年284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重新审视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笔者以官方统计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因变量,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进行回归。由于该基准模型未处理潜在的内生性,其结果显示正式金融(formal finance)对经济增长存在呈负相关,而非正式金融(informal finance)对经济增长呈正相关。进一步地,将2008年作为时间间断点进行分段回归的结果表明全球金融危机之前正式金融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抑制作用较大,而在2008年以后,这种抑制作用减弱。在分地区回归的情况下,结果表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正式金融发展对经济的抑制作用最小,中部次之,西部地区金融发展对其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最大。根据现有文献发现的两个金融影响经济发展的渠道,即固定资本形成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本文发现中国的正式金融显著抑制了固定资本形成和全要素生产率(TFP),而非正式金融则促进这两个指标。
为了克服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使用了国际文献中通用的全国纠纷类案件的法庭积压数量作为合同保护制度变量的做法,以全国地级市合同纠纷案的法庭审理时间(用涉案金额加权)作为制度质量的代理变量,作为金融发展程度的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回归。结果表明在目前阶段,正式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为正相关关系,说明基准模型严重低估了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两阶段回归中的Hausman检验和StockandYogo检验表明模型存在内生性,而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不是弱工具。该回归结果确认了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
本文利用中国2003-2015年284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重新审视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笔者以官方统计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因变量,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进行回归。由于该基准模型未处理潜在的内生性,其结果显示正式金融(formal finance)对经济增长存在呈负相关,而非正式金融(informal finance)对经济增长呈正相关。进一步地,将2008年作为时间间断点进行分段回归的结果表明全球金融危机之前正式金融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抑制作用较大,而在2008年以后,这种抑制作用减弱。在分地区回归的情况下,结果表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正式金融发展对经济的抑制作用最小,中部次之,西部地区金融发展对其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最大。根据现有文献发现的两个金融影响经济发展的渠道,即固定资本形成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本文发现中国的正式金融显著抑制了固定资本形成和全要素生产率(TFP),而非正式金融则促进这两个指标。
为了克服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使用了国际文献中通用的全国纠纷类案件的法庭积压数量作为合同保护制度变量的做法,以全国地级市合同纠纷案的法庭审理时间(用涉案金额加权)作为制度质量的代理变量,作为金融发展程度的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回归。结果表明在目前阶段,正式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为正相关关系,说明基准模型严重低估了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两阶段回归中的Hausman检验和StockandYogo检验表明模型存在内生性,而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不是弱工具。该回归结果确认了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