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招标投标交易制度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在我国建筑领域引进应用,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果。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的实行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我国工程经济建设活动,对国有资金以及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利用、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在这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因为我国国情及社会环境的原因所导致的各种违规行为也是日益频繁,比如典型的围标、串标以及阴阳合同等等,让招投标制度的实际效果遭到了严重的削弱。虽然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各地方政府陆续针对问题的出现也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些违规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但收效不大,违规行为反而已经有日益猖獗的迹象。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增长,尤其是建筑行业可以说是占据了相当的比重,所以面对日益突出的招投标违规行为,切不可掉以轻心。而招投标制度已经是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形式,如何完善及规范招投标活动,事关整个建筑市场能否持续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大局。我国的社会主体制度是公有制,所以绝大多数项目都是政府以及公共建设项目,而这些项目正是违规行为的重灾区,随时冲击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安全。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二次改革的关键十字路口,稍有不慎,将给我国整个经济发展带来灾难性影响,所以国家和社会必须要这些问题加以重视,并加快招投标制度改革,以及加快制定完善与招投标相配套的管理规章制度步伐。本文通过对前辈学者们大量相关文献资料的分析的前提下,并结合实际,将我国招投标实施过程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论证分析,最后从本质上去研究探讨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以及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危害,从而更好地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对应的防范以及解决对策。希望本文针对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的研究对策能够对我国的招投标发展模式起到思路拓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