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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养老保障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但是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却相对欠缺和薄弱。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影响着保障农村社会基本稳定,关系农民的切实利益,直接左右着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在当前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的社会背景下,传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不能系统解决今后农村社会养老难题。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为解除农村居民“后顾之忧”而设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稳定的重大工程,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具有的深远影响,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科学发展观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城乡居民平等权利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经过多年的探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形成山东、苏南、北京等几种典型的地区农村养老保险模式,这不仅保障了农民基本养老生活、提高了农民年老后的生活质量,而且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十七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社会保障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制度。现行新农保政策有自己的特色和优点,但是仍然存在着国家财政补贴力度不大,社会保障水平不高,现有筹资模式基金来源单一等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不利于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文章结合老龄化日益严峻的社会背景和养老保险的制度基础,力求在理论深度基础上研究新农保的保障水平问题,立足于新农保政策必要性理论,解析不同统计口径的保障水平系数和衡量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的问题。随后,笔者提出适度保障水平的政策意义,提倡新农保保持适度保障水平,以实现社会保障供需平衡,促进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文章结合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以调研地区新农保实施现状为切入点,试图将新农保总体保障水平现状与江西新余渝水区新农保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对样本的基本情况、学历状况、家庭收入支出层次以及参保意识和缴费档次分布等进行阐述。为了衡量测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文章借鉴国际经验和国内学者研究成果,借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和人口结构理论,进一步巧妙提出保障适度水平的测算模型,并根据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进行具体运算,对比适度保障水平的上下限得出结论,说明我国现阶段新农保保障水平较低的事实。通过新农保保障水平的现状分析和模型测算,笔者发现新农保政策推广过程中遇到诸多内外阻碍因素:传统养老观念制约、参保意识薄弱、农民家庭经济水平低,同时新农保政策宣传不力,统筹层次低,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存在制定碎片化和保值增值难问题等等。针对这些影响新农保保障水平的因素,文章从农民个体、国家政策体制角度出发,多方面探寻提高新农保保障水平的对策方案。首先,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有的放矢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增强农民的新农保知晓程度,使政策深入人心。其次,积极增强农村经济的造血功能,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缴费能力。与此同时,由于当前中央财政收入有能力负担贫困县区的养老金费用问题,因此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并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措施。再次,在养老金基金管理方面,提出完善法制规范,拓宽基金筹资渠道,增强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做好新农保基金体制监管工作的拙见。最后需要尽快推进社会保障税改革,让社会保障税真正成为筹集基金的又一有效途径。综上所述,提高新农保保障水平不能单靠农民或国家实现,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把惠及农民、方便农民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落实政策措施,提升服务方式,增加财政供给,通过完善基金监管提高基金保障增值能力,为切实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提供对策建议。希望对新农保在江西省乃至全国范围今后的推广有一些建议和指导,从而改善我国新农保实施运行中的问题,提升新农保政策地位,争取尽早实现全覆盖,提高新农保保障水平,最终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社会福利,为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