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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加速城市化进程为背景,围绕“政府”与“农民”两大主体,以政府职能及其转变为视角,通过对当前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征用现状、现象及其深层原因的微观考察、剖析,在此基础上,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前提,通过体制外改革与体制内改革两条路子,构建出一个中观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思路。文章认为政府征地与农民利益之紧张关系主要表现在征地与补偿、失土与再就业、养老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大量的政府预征土地行为等方面。而政府主导型城市化,“赢利型”的政府角色,土地补偿机制不合理,农民国民待遇缺位,法律、法规与政策间的不一致是引致土地征用现状的深层原因。这些原因凸现了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以及缺位。因此,推进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必须实现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具体表现为:最为关键的是要明确土地产权,加强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切实落实农民土地权益;严格征地用途,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标准、实现补偿的合理性;打破城乡二元壁垒,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和再就业机制,实现国民同等待遇;落实农村土地留用政策,支持发展村级经济,实现社会自助;或者,突破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能直接出租、转让于非农建设的口子,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基础上,建立新型土地股份制,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联建、抵押等形式来实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让农民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