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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共物品理论的角度看,风景名胜区或可以部分向公众开放的自然保护区是一类非常特殊的物品或服务(本文统称为自然保护地),同时肩负着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为公众提供游憩机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两项任务。前者是一种纯粹的公共物品应由公共部门提供,后者因为有很好的排他性因而可以引入市场化运作、追求效率目标,两者性质迥然不同;同时,两者的关系也非常复杂,既相互对立又紧密联系。以上种种都使得该类自然保护地的供给模式,或者称为管理经营模式,成为理论研究中的一大难题。解决好这一问题,进行合适的制度安排,将会非常有利于自然保护地未来高效、持续的发展。 国内对于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的研究非常多。但普遍缺少统一的视角和分析框架。另外,国内研究界大多推崇发达国家国家公园体系内采用的完全由公共部门供给的模式。但即使在发达国家,这种传统的供给模式也正经受民营化的冲击。因此,通过系统的研究,对各种不同供给模式的优劣进行评判,并给我国的保护地体制改革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是非常必要且有意义的。 本文正是在进行这样一种尝试。运用公共经济学中的公共物品理论完成对研究对象——自然保护地——的界定;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上,建立供给模式比较研究的基本分析框架;选用效率和保护目标能否实现作为比较的标准。 运用建立的分析框架对官僚制、事业单位和企业三种基本模式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加拿大 Algonquin 省级公园的案例,对保护地内普遍采用的合同制也进行了分析。得到的主要结论包括:官僚制失于 X-无效率和资源配置无效率,但能保证保护目标的实现;企业能够消除 X-无效率,但会造成更严重的资源配置无效率,并且会让保护目标处于极大的风险中;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会有不同变体,总体表现优于前两种基本模式,但仍未达理想境界。通过合同引入竞争,在理论上可能出现非常理想的结果,但是其成功很大程度依赖外部环境。 论文的最后,针对我国的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和 Algonquin 的公园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并指出了论文的不足和改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