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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是现行刑法新设的一种犯罪,其主要内容是从已废止的投机倒把罪中分解而来。本文以该罪为研究对象,对有关该罪的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通过对非法经营罪进行立法考察,笔者认为本罪的定义可概括为: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通过分析了理论界对非法经营罪客体的不同观点。笔者认为本罪的客体应为:国家依法确立的对禁止、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件的市场管理秩序。 阐述了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所规定的客观方面的情况。具体来讲包括1、违反国家规定,即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等关于对部分物品实行专营、专卖或限制买卖,对部分经营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审批制度的规定。2、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3、情节严重的行为。在认定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时,应以行为人非法经营数额为主要根据,综合考虑非法获利数额和其他情节,其数额标准应由司法解释作出具体的规定。 阐述了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构成所必须的主体和主观方面的条件。非法经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一般还具有牟取非法利益之目的。 阐述了非法经营罪与非罪的界限,包括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与正当经营行为的界限;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与一般非法经营行为的界限。也阐述了非法经营罪与其它近似犯罪的区分,包括与走私罪的界限;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界限等。 阐述了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刑罚规定的内容。自然人犯非法经营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贡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刑罚处罚,即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命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