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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是启蒙运动的世纪,是资产阶级革命爆发的世纪。作为法国启蒙运动的两大领军人物,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的理论,卢梭提出了“主权在民”的理论。他们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建立一个自由、民主、平等的资产阶级政府,反对封建专制,但孟德斯鸠更倾向于追求政治自由,而卢梭则强调政治上的平等。孟德斯鸠擅于作实地考察和历史研究,而卢梭长于理论思辨,所以孟德斯鸠作出了具体的防止封建专制的制度设计,而卢梭则从根本上批判了封建专制制度,阐明了政治权利的原理,指出了建立合法政府的途径。
孟德斯鸠和卢梭的理论是建立在对人性的分析基础之上的,孟德斯鸠认为人性本恶,一切有权者都容易滥用职权,要避免权力的滥用,就必须根据事务的安排以权制权,实现三权分立;卢梭认为人性本善,每个人都有一颗怜悯的心,作为全体签订社会契约的成员共同组成主权和国家,主权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是公意的运用,公意永远是正确的,永远不会出现错误,但作为主权委托人的政府会倾向于干扰主权,干扰公意,这就需要保持主权权威,保证人民的立法权。卢梭没有作出具体的制度设计,只是阐明了政治权利的原理。孟德斯鸠和卢梭的学说虽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同时,他们在强调立法权和行政权相互分离、法律在保障自由和平等起到的作用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和卢梭的“主权在民”的理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政治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都对资产阶级民主进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孟德斯鸠的主要贡献在于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具体的借鉴,而卢梭则在思想上推进了资产阶级民主的进程,加速了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