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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居民消费结构也面临着冲击和转变。在这个阶段,需要寻找新的增长动力来优化居民消费结构。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在近年来得到蓬勃发展。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应用场景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且已渗透到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因而可能成为新常态下优化居民消费结构的优良工具。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互联网金融及其不同模式如何对居民消费结构产生影响以及如何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优化居民消费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提出互联网金融主要通过提升消费倾向、稳定消费结构和增加可配置资金三方面对居民消费结构产生影响。其一,凭借高效的支付手段以及“心理账户”的存在,互联网金融提升了居民的消费倾向,对居民消费结构产生影响;其二,互联网金融通过降低不确定性、保障预期消费稳定居民的消费结构;其三,互联网金融提高了居民的资产配置能力,通过降低流动性约束、增加投资收益,从而增加可支配资金来优化消费结构。基于此,本文利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提出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依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通过协整分析构建回归模型,分析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对居民消费结构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验证互联网金融对居民消费结构的提高消费倾向效应、加强保障效应以及降低流动性约束效应。研究发现,互联网金融的不同模式对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其中互联网支付对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主要集中于生存型消费;互联网货币基金通过稳定生存型消费来稳定消费结构;互联网保险对居民消费结构没有显著影响;互联网网贷能够显著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而互联网投资对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不显著。同时,互联网金融存在提高消费倾向效应、加强保障效应以及降低流动性约束效应。其中,提高消费倾向效应主要集中于生存型消费,且效应大小依次为互联网支付、互联网货币基金、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投资、互联网网贷;互联网金融不同模式均存在加强保障效应,其中互联网货币基金的加强保障效应最大,其后依次为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投资、互联网网贷、互联网保险;在存在流动性约束的前提下,仅互联网网贷能够通过降低流动性约束效应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最后,根据研究结论,从消费者、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及国家层面分别提出引导消费者有效消费、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创新发展以及监督互联网金融行业合规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