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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底,人口城镇化水平已达到57.35%,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概念,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注重城镇化发展的质量,摒弃传统城镇化粗放的发展模式,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城镇化为经济发展带来了动力,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转移、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集聚等现象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房地产市场同新型城镇化一样是宏观经济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我国房地产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从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发展迅速,近年来,房地产业已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由于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且具有关联性强、乘数效应大等特点,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从正负两个方面影响城镇化进程:一方面,房地产业可以为城镇化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优化城镇空间结构,促进城镇基础设施的完善,提升城镇整体动能形象;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的无序开发、商品住宅价格畸高、房屋空置率较高、商品房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的存在,增加了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的生活成本,使城乡贫富差距加大,激化社会矛盾,制约城镇化发展。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如果二者能够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势必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研究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诺瑟姆曲线、刘易斯人口迁移理论、中心城市带动与辐射区域发展理论、房地产市场供求理论构建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市场互动影响的理论模型:新型城镇化通过影响房地产市场供给和需求进而影响房价;房地产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物质载体,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具有正面促进与反向抑制的双向影响。实证方面,首先,构建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指标评价体系,选取2003-2015年我国除西藏外30个省市自治区共24个指标,利用改进的熵权法模型计算各省市自治区不同年份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计算结果表明: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排名前五,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存在区域不均衡现象,东部地区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其次,选取利用改进的熵权法计算出的各省市自治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U)代表城镇化指标,房地产投资完成额(INV)表示房地产市场供给,用商品房销售面积(SA)代表房地产市场需求,用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P)代表房价,利用2003-2015年的省际面板数据,通过Eviews7.2软件构建PVAR模型,研究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市场的互动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U分别与LnINV、LnSA、LnP互为格兰杰因果,说明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市场具有双向影响关系;脉冲响应函数显示,房地产投资和房地产销售面积的正向变动均对新型城镇化有正向的影响,说明综合来看,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新型城镇化有较强的促进的作用,短期内房价的正向变动也会促进城镇化进程,但长期来看,房价过高会增加进程人口的转移成本,抑制城镇化进程。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的支持;(2)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重视质量、兼顾速度;(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打开空间;(4)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引导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