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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是联结人与外界事物的媒介,也是教学活动顺利进行不可或缺的载体。在教学中如何运用感官一直以来得到了教育界仁人学者的关注。在当今的教育教学环境下,如何更加科学地认识感官,以及如何更加合理地运用感官,从而优化教学效果,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是值得我们审视和认真探讨的。感官,又称感觉器官,指人体负责接受外界客观事物刺激的器官。按其形态和刺激的性质,可将其分为视觉器官、听觉器官、味觉器官、嗅觉器官、触觉器官以及平衡觉、压觉、运动觉器官等,这些感官接收外界的各种资讯后,需经大脑做适当的组织整理,中枢神经系统进行信息加工,从而产生感觉,使人与环境顺利接触。在对感官内涵进行解读的基础上,对教学中感官的特性、类型及其价值进行了分析。在教学中运用感官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必须路径,教学中运用的感官类型主要有视觉、听觉、触觉、运动觉,另外还辅之以味觉、嗅觉等器官,其在教学这一特殊环境中又具有直观性、形象性、趣味性及深刻性等特性,正是因为这些特性使其对教学活动的开展具有独特的价值,教学中运用感官在优化教学效果的同时,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并有助于培养感官自身的发展。然而,在教学活动中存在一些因素,对教学中感官的运用产生影响甚至制约作用,主要涉及感官自身因素、人的因素和环境因素三个方面。在对这些因素加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教学中感官运用的一系列策略,即:多种感官同时并用、各种感官充分运用、转化感官运用的方式以及借助其它载体延伸感官。总之,欲使教学中感官运用趋于合理,必须从“思”和“行”两方面下工夫方能实现,要注意坚持发展眼光,遵循多元现实,注意弹性策略,谨守适切要求,体现差异思想。教学中感官的运用虽属“细微之处”,但却至关重要。对其研究应予以倡导并亟需进行进一步深入、全面、细致的探索和研究,以期教学中感官的运用能够日趋合理、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