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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是刑法的灵魂和生命,刑法是刑事政策具体的条文化与定型化。所以,刑法的立、改与废是以社会生活的需要与变化为先导,以刑事政策为指针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我国刑法的修改体现在《刑法修正案(八)》之中,突出的亮点就是对于刑法总则的修改,涉及刑罚结构重大调整的方方面面。虽然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以来,学术界对其研究已经取得较大成果,但细观之下多为探讨性质本源、发展历史、如何定位等等,通过社会评价的方式进行研究却为数不多,然而一项政策能否得到公众普遍的理解、认同,是决定政策的生命力与执行力的重要因素,每项政策的贯彻都需要社会评价作为试金石。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依据社会回馈进一步完善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研究。本文以最能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理念的《刑法修正案(八)》为切入点,着眼于最受瞩目的总则修正部分。文章首先进行理论建设,阐述了具体的刑事立法政策,进一步探讨了刑事政策特别是刑事立法政策与刑法的关系,切入主题具体论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法总则的修正。然后具体论述实证研究涉及的各个方面,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路径和调查步骤,同时阐述了本文在调查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在具体数据分析部分选取总则修改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老年人犯罪从宽、死刑限制减刑和未成年人犯罪从宽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从理论沿革到Excel和SPSS的图表数据,依图表得出无论人群或区域变量下,对于三方面的修改绝大多事都是持肯定态度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取得了积极的社会评价。最后根据修正案具体实施措施的不明之处和调查当中采集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对老年人犯罪从宽、死刑限制减刑和未成年人犯罪从宽方面相关措施的完善,包括老年人年龄起算点、死缓限制减刑范围、法官自由裁量权限制、未成年人累犯制度和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制度等方面。希望通过此种研究方式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研究拓宽路径,为实施政策的效益最大化提供实际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