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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权力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依法享有的对于教育教学事务的自主支配权和影响力。从国际上看,自20世纪中后期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质得到确认以后,教师专业权力就一直是备受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国,《教师法》中的相关条款也明确指出,教师职业的性质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并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教师依法享有的多种专业权力。 教师专业权力既是衡量教师专业化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之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和使命的必要条件。教师专业权力的匮乏与失落,将导致教师的专业工作举步维艰,也将严重制约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因而,如何充分地保障教师专业权力,特别是在现实的科层体制下,如何处理好行政权力与专业权力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确保教师专业权力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发挥,实现两种权力的和谐共处,自然地成为了教育研究领域一个备受重视的课题。 本文运用文献法、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等,对科层体制下的教师专业权力的基本状况及有效保障策略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揭示了教师专业权力的现实境遇:在与科层体制和行政权力的博弈中,行政权力的强势和教师专业权力的弱势、受抑甚至边缘化,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教师专业权力的窘迫困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唯行政命令是从”,完全放弃自身的专业权力;二是“虚与委蛇”,表面妥协,内心不甘;三是正面冲突,其结果往往导致工作关系的僵化和断裂。 科层体制下教师专业权力的弱势和受抑,就其原因来说,主要包括:“官本位”等传统社会文化的影响;现代管理“量化效率”的侵袭;学校内部机构的权责分配不尽合理;领导及教师的价值观偏差;教师群体的聚合力不足等。 本文在最后部分,针对科层体制下教师专业权力面临的困境,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思路和解决路径,主要有:推进教师“增权”,落实专业自主;简化管理层次,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明晰权力边界,杜绝行政权力的越位和错位;提高群体聚合力,激活专业活力;实施柔性化管理,营造宽松氛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