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少年司法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是否健全的标志之一。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不成熟、心智不健全等特征,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影响,走上犯罪道路。为了避免未成年的犯罪行为影响其一生的发展,国际社会都普遍建立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制度,对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的保护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以及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的权利,包括隐私权的保护做了专门的规定。但是,由于现行立法对于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的保护仍然存在保护范围不全面、缺乏专门的保护机关、没有规定惩罚措施、救济制度不健全以及无法限制媒体报道权等问题。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让他们成为对国家、社会有用的合法公民,就必须健全我国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的保护制度。本文在阐释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的含义、特征、保护意义的基础上,考察了域外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制度,提出了我国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本文除去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的一般法理。主要界定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含义,阐释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的概念及其内容、保护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的意义。第二部分:考察了以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和以法国、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关于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的规定。在评析域外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基础上,指出了域外制度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三部分:我国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认为,我国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范围不全面、缺乏保护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的专门机关、没有规定侵害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的惩罚措施、救济制度不健全、媒体报道忽视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等问题。第四部分:完善我国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建议。从拓展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建立专门的保护机关、完善犯罪记录管理制度、制定惩罚性法律后果、明确救济制度和限制媒体报道权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未成年刑事被追诉人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