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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制条格》是元朝政府颁行的法令文书汇编《大元通制》中的条格部分。它作为一部法律文书,包括元代政治、经济以及农业生产等各方面的内容,是研究元朝典章制度、社会经济和阶级关系的珍贵史料。它是上层阶级控制广大劳动人民的手段和工具,是元朝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忽必烈(1260-1294)进入中原地区,建国立号后,为加强统治与恢复生产,元朝统治者把建立农村组织和促进种植业生产的发展作为巩固新政权的紧迫任务。本文从《通制条格》入手研究元代的农村组织及农业生产政策,对于了解元代社会经济生活状况,研究农耕与游牧两种文化的矛盾、冲突、乃至相互渗透,进而趋向融合具有一定的意义。同时,《通制条格》具备原始农史文献的具体性和可信性,这定会有助于探索其变革历程与内在机制。因此,《通制条格》可作为本文主要的依据。
本文首先对元代农村基层组织与运作方式进行论述。元代前期社长的职能及社制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和体现,中期以后就渐趋变化和废弛。
其次,对《通制条格》“劝农立社事理条画”的颁布、执行和影响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还从历史文献学的角度对《通制条格》和《元史》、《新元史》问的记叙上的同异进行了对比,进一步说明本文之所以用《通制条格》为主,而以《元史》、《新元史》等史料为辅的原因。《劝农立社事理条画》中的促农政策在元代前期得到了有效地实行,对元代前期农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元代中、后期由于政治混乱,统治衰败等原因而逐渐堕废。
第三,进一步对元代诸色户计中有关农业人口的政策及动态加以研究。元代的人口等级分类及赋役的法律条令严厉且详备,但对元代农村组织和农业生产政策起着消极阻碍的作用。最后,本文总结出在草原游牧经济和中原农耕经济间的矛盾、冲突、融合的过程中元代蒙汉杂糅1(主要在黄河中下游以及淮河上游,即中原地区实行)的二元社会结构——导致了以农民为主的农村,以种植业为生的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异常凄苦。阶级矛盾也较为紧张,社会秩序始终处于动荡之中。元政府虽推行重农政策,但蒙古民族一时难以尽行摆脱其所习惯的游牧生产及生活方式,而没有稳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使游牧民族建立的国家政权难以维持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