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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是财产性权利和非财产性权利相结合的一种民事权利,股权的本质属性是财产权,属于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股权作为公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然可以被纳入遗产的范围,由继承人予以继承。现行《公司法》第76条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如果一个自然人股东在其死亡后,他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也即是可以继承股权,继而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目前我国仅在《公司法》第76条才简单阐述了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问题,其他条文并没有涉及该问题,并且第76条对股权继承问题规定地过于原则和抽象,并没有就继承人该如何继承股权以及公司章程可以另行作出哪些特别规定进行立法上的规范和指导,导致难以解决司法实务中日益增多的股权继承纠纷。因此,本文将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以期能够解决我们在理论和司法实务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和难题。本文的内容分为四章。第一章,首先,阐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概念和权能,并进一步阐述了股权继承的概念、法律本质和类型。其次,介绍了国内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两种学术观点,即“股权不可继承论”和“股权可继承论”。最后,从股权的法律性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和股权继承的关系出发,分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适格性。第二章,从介绍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立法状况得知,它们在法律上都对股权继承予以了肯定,不过,由于两大法系历史传统的不同而在继承人如何继承股权以及继承条件上还是有较大差别的。进而介绍了现行公司法修订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立法状况,接着阐述了我国现行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立法规定并予以了评析。第三章,分析了公司章程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影响。首先,分析了公司章程与遗嘱在股权继承中的关系,即在公司章程和遗嘱都对股权继承作出规定或安排的情况下,二者之间的效力是如何的。对此问题,分两种情形进行分析。一种情形是股东先立遗嘱,公司章程制定或者修改在后;另一种情形则相反。其次,分析了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的内容,即排除股权继承、限制股权继承和限制继承人分割股权。第四章,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若干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分析了股权继承主体问题,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特殊主体的股权继承问题,二是因股权继承导致股东人数变化问题。其次,分析了大股东死亡时股权继承问题、干股继承问题以及股东不同意继承人继承股权时,股权纠纷的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