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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是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了结公司对内对外所有法律关系而进行的清算程序。在公司清算法律关系中,为了对受到压制的弱势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利益进行救济,需要在法定解散事由出现后,清算责任主体来承担法定的清算义务,并在其不履行法定义务下对其进行责任追究,这也是法律规定公司清算所要追寻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目标。而我国法律对清算责任主体的范围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对清算责任主体不履行组织清算义务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也没有相应具体的规定,这给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规定处理清算事务,追究清算责任造成了困难。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公司清算案件中出现的问题为引子,对公司清算中责任主体的相关问题作探讨,以求在司法实践中对公司清算中清算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得以有效的落实,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及相关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的交易秩序。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笔者介绍了清算案件实务中的清算责任主体若干困境,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和承担责任的主体法律规定不一致,责任主体的赔偿责任范围和责任承担方式法律规定欠缺,法律的不完善使滥用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行为难以受到相应处罚,现行法律对组织清算的义务主体界定不科学等。第二部分介绍国外有关清算责任主体的立法与理论概况,国外立法主要是通过任命清算人的方式,间接规定了公司解散后对公司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涉及清算义务人的免责事项,民事责任时效,妨害清算的刑事责任等。当前我国法律关于清算责任主体的规定主要集中在清算义务人的组织责任,清算义务人侵害债权责任,清算义务人对公承诺的民事责任,清算义务人违反出资义务。第三部分提出完善清算责任主体的立法和司法的若干建议,包括明确清算义务人的概念对清算义务人的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明确清算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和承担方式,还有完善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以便清算责任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