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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地区经济增长的收敛性问题正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所谓经济增长收敛性是指在封闭的经济条件下,对于一个有效经济范围的不同经济单位,初期的静态指标(人均产出、人均收入)和其经济增长速度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落后地区比发达地区有更高的经济增长率,从而导致各经济单位期初的静态指标差异逐步消失的过程。但现实经济发展中由于存在多种因素的影响,地区间经济增长差异日趋扩大,这与经济收敛性理论预测的经济增长趋同构成强烈反差。所以从影响经济增长收敛的各因素出发,进一步分析其与地区经济增长收敛之间的关系,更显得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我国作为地区间差异显著的国家,许多学者都已利用理论模型实证分析近年来我国地区经济是否存在收敛性。但从转移支付角度研究地区经济差距的相对比较少。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转移支付是政府调节区域经济的重要政策手段。在地区间经济差距日益拉大的今天,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否起到促进地区经济收敛的作用呢?本文从转移支付因素出发,着重研究转移支付因素与地区经济收敛的关系。通过新古典增长模型实证分析考察地区经济增长的收敛性,主要方法是用最小二乘法对地区经济增长方程进行非线性(NLS)估计,测算方程中的β—收敛系数。测算结果表明转移支付在全国范围内未能起到促进地区经济收敛的效果。再利用模型在东部、中部和西部组内进行测算比较,结论却是转移支付在经济发展水平接近的东、中、西三大地带各自内部地区起到一定促进经济收敛作用。最后对这两个相反的结论作深层次的定量和定性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 由于体制背景和经济数据的可获得性的缘故,本文在分析经济变量之间关系的经济计量检验方面存在一定的偏误,但这并不影响研究结论的总体可靠性。本文在既有文献的基础上把转移支付对地区经济收敛性影响的实证分析向前推进了一步,得出富有解释力的结论。当然笔者水平有限,在完善转移支付政策方面,目前只能提出一些初步浅显的建议,仍需继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