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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中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较多使用实物期权评估法,但实物期权涉及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容易造成在评估过程中企业价值被放大或缩小。此外,公司价值评估过程中其他不可量化因素也会对企业真实价值造成影响,导致评估价值可能偏离企业真实价值。
本文研究目的是利用大量实证数据检验实物期权评估法应用于外资并购高科技公司价值评估的合理性,而非同许多学者一样将实物期权评估法作为合理手段去评估企业价值。
本文运用自由现金流折现法与实物期权评估法两种评估方法为基础,分别计算了十家在2002年至2006年间被外资并购的上市高科技公司被并购部分的企业价值。然后,本文运用自由现金流折现法以并购后各期实际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各期实际自由现金流,获得作为参考系的参照价值。最后,本文运用参照价值构造检验指标,以检验实物期权评估法运用于外资并购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时的合理性。
根据实证结果以及检验指标分析,文章得出实物期权评估法在对高科技企业价值的评估上,要优于只考虑未来自由现金流的自由现金流折现评估法。
然而,实物期权评估法并不适用于所有被并购对象,应尽量避免那类自由现金流折现评估所得企业价值较高,而并购协议价格远低于企业参照价值的企业,否则会引起实物期权价值被放大,反而降低了评估结果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