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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关注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背景下,我国政府也在积极致力于履行碳减排的承诺。发展新能源产业不仅可以使我国应对这一挑战,还可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抢占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我国新能源产业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高风险、高技术、高投入的行业特点决定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税收政策作为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工具,在新能源产业进程中本应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但新能源产业税收体系尚未系统构建,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十二五”期间,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税收体系建设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推进。 本文采用规范分析,理论研究和定性分析方式。通过审视现行税制结构设计和税收优惠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为完善税收优惠找准政策着力点。本文还采用对比分析,测算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中国48家新能源上市企业实际税负,研究了其与研发支出的关系,并与中国1688家上市企业实际税负进行了简单对比分析。 本文分析了新能源产业税收优惠的微观传导机制—政府通过放弃部分税款降低了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的成本,最终影响新能源的供给和需求。借鉴美国和德国新能源产业的最新税收政策规定,立足我国国情,提出直接和间接相结合的激励方案,重点突出政府引导VC类绿色金融资本进入新能源产业的意图,探索了对新能源领域规划税式支出额的具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