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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核算所得税。这是我国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上的一大进步,基本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这次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势必会给企业的财务报告行为带来重大影响,本文便以此为背景,研究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的递延所得税的会计信息质量,本文首先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基本规定进行了阐述,介绍了会计信息质量,包括相关性和稳健性的概念以及实证研究方法。然后,以2008-2013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递延所得税的会计信息质量。本文对相关性的研究主要使用的是Ohlson模型,将递延所得税项目作为自变量代入模型中进行检验。为了使模型更加符合现实情况,本文在模型中引入了公司规模、成长性和流通股比例三个控制变量。本文对稳健性的研究主要使用的是Basu模型,分别对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稳健性进行检验,并在模型中引入了公司规模、财务杠杆和市账比三个控制变量。本文关于递延所得税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递延所得税会计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将递延所得税项目分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带入模型中进行检验发现,递延所得税资产与企业价值呈正相关,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企业价值呈负相关。在模型中加入公司规模、成长性和流通股比例三个控制变量,其结果依旧显著。(2)通过使用BASU关于检验会计信息稳健性的模型对递延所得税项目进行检验发现,递延所得税会计信息具有稳健性。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分别带入模型中进行检验发现,递延所得税负债显著提高了会计稳健性,但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对稳健性的影响并不显著。本文可能的研究贡献如下:(1)对上市公司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披露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了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因素及财务效应,初步建立了对递延所得税会计科目的认识。(2)从相关性和稳健性两个角度对递延所得税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研究,特别是运用相关模型对递延所得税的会计稳健性进行检验,丰富了关于递延所得税稳健性实证研究的文献。(3)针对研究结论,结合现实情况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