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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建立,是近代中国迈向现代国家历程中一个鲜明的分界点。从“肃反”到土地改革,从“三反五反”到人民公社,国家政权借助各种力量、运动下沉到地方,许多学者将此定义为中国国家政权建设真正意义上的开端。国家政权建设理论以国家为中心分析1949年以后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国家权力并非“一竿子到底”似的直接“插到”了基层社会,地方政治也并非只是作为国家政治的附属产物,简单地重复着国家政治变迁的逻辑,地方政府没有成为国家政权建设中忠实的代理人。国家政权建设这一单纯的自上而下的视角,没有正视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地方政府,乃至于地方政府与底层民众利益之间的结构性分离,难以对地方的利益表达及其对国家的反作用力量做出相应的归置,难以对宏大的现代国家构建图景,尤其是其中地方政治的图景进行描绘。 本文则尝试回到地方的层面,以地方为中心场域。本文将地方政府从简单的国家政权体系中析出,关注其在现代国家构建大背景中的独特性质、生存环境与逻辑。这样在整个国家构建的框架中,细化出三个主体——中央即国家政权、地方政府以及社会。本文选取建国后江西省赣州市郊区土地改革运动为案例,考量其中中央、地方政府、社会三个主体之间的博弈,从而描绘与解释1949年以后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复杂图景与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