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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作为最常见的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情感、生活、财产等,是最典型、最传统的纠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80后”离婚案件(指一方为1980年至1989年期间出生的离婚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占全部离婚案件的比重也越来越高。虽然《婚姻法》及三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法律法规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际感情和财产形式都呈现多元化的趋势,“80后”离婚案件的审理也更加复杂,裁判更加困难。如不建立统一的裁判标准,势必会引起当事人对司法公正性的怀疑,乃至激化社会矛盾。
本文对江宁法院近四年(2007年至2010年)来的“80后”离婚案件进行梳理,查找其规律,针对案件审理中的常见疑难问题特别是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问题,提出相应的裁判规则;并力求从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江宁法院辖区内“80后”离婚诉讼快速增长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以期通过加强能动司法、教育宣传等手段,帮助“80后”建立正确的婚姻观,使他们能够妥善处理家庭矛盾,从而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