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广东林业法律制度初探

来源 :华南农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yq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森林破坏最严重的时期,至民国初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晚清以来,在西方法制思潮的冲击下,留学西方的学者们陆续回国后,带来了西方林业建设的新思想,将先进的林业科学理论引入中国,结合本土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发展中国林业的主张。学者们的呼吁引起了政治家们的高度重视。民国初期,全国掀起了林政高潮,林业法制建设全面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纷纷出台。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各省也陆续开展林业法制建设,森林资源已经极其匮乏的广东也不例外,如火如荼的开展林业法制建设,开始了依法治林时代。 民国17年(1928年),广东省政府出台了本省首部森林法规——《广东省暂行森林法规》,内容包括六章六十二条,具有划时代性的意义。该法在内容方面很多都是直接借鉴于国外,在立法技术上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因此,民国19年(1930年)省政府以该法内容欠妥明令将其撤销。接着,省政府继续加强林业立法。至民国末期,广东先后出台了三十余部林业法规,内容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在森林所有权法律制度方面,秉承国家森林法精神进一步确定本省森林分为省有、公有和私有。为了鼓励造林,在激励褒扬法律制度上对民众从事造林事宜实施奖励;同时也对在工作上确有成绩的林务人员实施奖励;对造林种苗实施补助。在育苗领荒造林法律制度方面,积极推动苗圃建设;鼓励民众承领荒山荒地造林;积极营造乡村林,对私有荒地实施强制造林,积极开展植树节造林运动,实施公路绿化植树,创建生产合作社造林,等等。在林业保护法律制度方面,重点实施森林防火救灾;设置林警和护林机构;禁止狩猎;对违反犯罪行为实行惩罚制裁;在某些县基层,政府官员还沿用传统习俗建立碑刻以警示护林。在林政管理方面,林业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不断创建和更迭,为指导林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国时期,广东这些法律制度的实施曾取得一定效果,造了不少林;但由于立法技术、政府执法、民众法制观念、乱砍滥伐和战争重大祸害等因素,林业法律制度的施行受阻,整个民国时期的林业建设依然不振。 研究该时期广东的林业法律制度,对于当前广东乃至全国开展依法治林、推动林业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其他文献
广东省气候温暖,无霜期长,土地复种指数高,加之广东地处口岸、毗邻港澳,因而具备引进境外化肥的优越条件。这促使广东农界较早较多的使用化肥,民国广东化肥占全国的49%,是国内化肥消
我国的档案工作,借鉴了前苏联的档案工作经验,在其档案学理论基础上逐渐发展和完善,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的工作实践,都深深打上了外来文化的烙印。前苏联的档案管理模式,
2019年5—9月采用前瞻性研究方法,将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全身麻醉苏醒前的60例45~65岁、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分级Ⅰ~Ⅱ级男性患者,随机分为L组和C组,均为30例,在患者苏醒前L
通过分析1例淋巴结病理提示Castleman病且有相对丰富临床表现的病例,梳理了多中心型Castleman病诊疗的流程,并最终以单克隆丙种球蛋白(M蛋白)为突破口,确诊POEMS综合征。
期刊
2018年1—6月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月坛社区就诊的已签约家庭医生的慢性失眠患者中,以便利抽样法抽取410例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患者的基础资料、失眠疾病认识情况及行为习
风井喷射混凝土施工的设备及设施的合理配置本文就大型风井的喷射混凝土施工设备及设施的合理配置进行了论述,为类似的工程施工提供了可靠的方法: Reasonable Allocation of E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计量事业开启了新的篇章,中国的计量制度也在五十年代逐步实现统一。在新中国计量制度的统一过程中,上海市作为全国的经济和商业中心,其采取的步骤和措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充分体现了这一时期的特点,因此研究上海计量制度的统一有助于了解整个国家的计量制度的演变。同时,在计量制度的统一过程中,由于城市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殊性,上海市也表现出了一些独特之处。本文采用文献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
目的:探讨维持性血液透析(MHD)患者发生心脑血管事件的危险因素。方法:回顾性分析2013年5月至2018年3月在宜兴市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中心285例行MHD患者的临床治疗,透析期间137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