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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与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是武汉市具有代表性的国有大型企业,分析两家企业职工体育管理的现状及特点,有利于国有大型企业对其职工体育活动进行更为科学有效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国职工体育的发展。研究结果显示:(1)国有大型企业的职工身体健康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性问题;国企改革时期职工体育管理的滞后制约了与职工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职工体育发展;(2)武汉市国有大型企业职工体育管理范围具有相对集中和分散的特点,但管理主要职责与范畴仍类似于计划经济时期;(3)武钢公司主要采用武钢文化体育中心、基层团体及职工构成的管理体系;华中电网公司采用由华中电网总公司宣传教育文体部门,地区电力体育协会以及职工构成的管理体系;(4)职工体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较年轻化;大学以上学历管理者比例达94%,且大部分为体育专业毕业,主要负责人多为兼职干部;(5)两企业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企业职工体育运动队参与全国及行业内大型赛事;武钢职工体育工作评定的管理内容较集中,华中电网则涉及公司总部、各省与基层单位三种不同的管理范畴;职工体育文化建设管理基本承袭国企改革前由企业总部行使行政权力,对职工体育的宣传和开展进行指令性管理;两企业职工体育场馆设施基本由企业总部或总公司宏观管理,企业职工体育管理部门具体协调;两企业职工体育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拨款。由于国有大型企业战略目标的调整,企业间兼并重组的发生以及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导致企业内部管理的复杂化。因此,应在国家统一的政策引导下:(1)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改革;(2)与社区体育相结合,加强同社会及其他单位的横向联系;(3)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职工体育需求,开展小型、多样、灵活的职工体育活动;(4)在管理中引导和加强职工参与体育运动意识;(5)结合职工福利性和企业盈利性,推动职工体育企业化管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