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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1991年,伴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进程,在借鉴新加坡住房公积金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上海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2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广州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实现了住房分配机制的转换,改变了住房建设高投入低产出的恶性循环,推进了住房建设的发展。20年的发展表明,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是从不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较多的实践、认识和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2002年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改后,广州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地方性配套的法规,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正逐步走向成熟,但基于各种客观原因和受国家宏观形势的影响,随着社会各因素的不断发展变化,在制度设计上逐渐呈现出一些与目前住房需求和目标不相符的地方,执行中的具体做法和效果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宗旨相离渐远,引起人们关于制度存废和改革的诸多争议。表现在:没有覆盖占中国人口大部分的农民导致缴存覆盖率低、收入较高的群体缴存额和贷款额高导致贫富差距拉大、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操作细则自成一体导致业务操作不规范、公积金不可流动的特点加上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导致使用率低等。作为我国住房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住房保障的核心制度,住房公积金目前的运行状况的确与我国日益增长住房需求不相适应,对构建健康的住房金融体系作用发挥有限,因此,亟需进行改革。 本文从梳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在此过程中暴露出的主要制度性缺陷入手,在借鉴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发展的先进基础上,对住房公积金的概念进行厘清,对广州住房公积金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完善公积金决策体制、运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展开创新研究,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