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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停车难已经成为城市居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私家车数量增长的幅度远远超过城市的发展步伐,城市停车矛盾愈加突出,有的业主只能将车停在小区的公共道路或者公共绿地上,而有的业主甚至在小区内都找不到地方停车。这也随即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交通事故增加、小区矛盾加剧、市民纠纷激烈,这些都严重影响着市民的日常生活乃至社会的安定。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有关停车位权属的争论就已然存在。但是,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公布实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这些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矛盾与纠纷依然十分突出。制度设计的相对粗糙、不甚详尽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笔者通过对上述问题的了解与研究,旨在对现有的制度设计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供参考。本文共分四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优先权制度的基础理论,包括优先权制度的起源、罗马法中有关优先权的规定、优先权的概念与特征、优先权与其它相近概念的比较、法国和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对罗马法中优先权制度的不同继受及相关立法规定和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优先权的规定。第二章先探讨了小区停车位优先权的法理基础及正当性,并对我国《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停车位优先权的规定进行规范分析,论证了小区停车位优先权“对外优先、对内平等”的内涵,最后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的相关规定,讨论了当业主的停车位优先权遭到侵害时,如何进行救济。第三章主要讨论了小区停车位的权属规则。本章的讨论主要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为视角,介绍了部分国家或地区对停车位权属的立法模式,最后对学界几种主要的学说进行了介绍与分析,最后对我国《物权法》对于停车位权属的制度选择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针对小区停车位权属的现行制度,笔者对之进行了反思与检讨,主要从法学以及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有关停车位的权属界定进行了分析与论证。其中,法学上主要讨论了专有与共有的判断标准问题,笔者认为法律上并不存在着将停车位权属界定为专有部分的障碍,同时,将停车位界定为共有部分也缺乏一定的伦理基础。而制度经济学方面,笔者主要通过产权以及交易费用范式的分析,认为将停车位界定为共有,虽然能一定程度上解决“外部性”问题,却难以解决集体决策难题,共有产权的低效是难以避免的。最后,对于如何解决业主停车难的问题,笔者从提高法定的停车位配置比例以及完善小区停车位权属的配套登记角度出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