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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一个非常具有远见的政策,也是非常伟大的战略举措。财产性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的收入和财产营运产生的资本利得。居民金融资产包括居民存款、有价证券、保险等金融产品的组合,是财产营运的主要标的。但是通过对目前国内居民的金融资产结构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家庭的金融资产的70%集中于储蓄存款,保险与有价证券的份额比较低,这样的资产结构非常不利于升值,也不利于规避未来风险,甚至是一个无效的投资组合,根本无法有效的获取财产性收入。
为了研究调整金融资产组合的规律与方式方法,我们对美国、日本等国家居民的金融资产结构进行了考察与分析。发现美国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因持有较高的共同基金和债券产品,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每年获得的资本利得占了收入来源的20%,几乎为他们的消费提供了一半的资金来源。与此同时,较高的保险持有量提高了美国居民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于美国,日本居民金融资产组合中拥有较高比重的储蓄存款,导致了他们的盈利能力不足,经常面临收入缩水的尴尬,但不能否认的是,日本居民因持有较高的保险资产,导致了他们能有效地平滑消费。比较分析表明居民消费的升级换代,主要得益于他们持有金融财产结构所产生的财富效应。
进一步分析发现,决定居民金融资产组合的结构不仅仅在于居民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取决于金融市场的供给。然而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因市场化时间较晚,存在着管理混乱,屡现违规经营现象、政策管制,金融产品发展滞后等问题,即使面市的金融产品也是功能单一,同质化严重现象,存在缺乏投资收益在5%-15%的低风险产品的结构缺陷。而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不仅能够为为居民的跨时消费提供融资功能与工具,更重要的是为居民提供恰当合适的金融产品。
最后,我们认为扩大居民金融资产总量,提高居民金融资产的盈利能力是扩大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具体落实这一政策,首先要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制定相应的政策,使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得到有效保护。更为重要的事创造有效地金融市场环境。比如加快低风险的储蓄替代型产品的开发,降低居民对预期的不确定性,加大稳定收益的产品,如债券和基金的创新,提高金融资产组合的收益率。
总之,根据居民预防性储蓄的动机,调整并改善目前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组合确实可以有效地提高收益率和居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只有这样,未来收入和财富增长才有可能转化为即时消费,放大财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