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的中国适用及其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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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作为一种规制工具,是指在一种非强制的选择体系之下,以预言方式去改变人们的选择或者改变他们的经济动机及行为。助推工具的运用,为政府规制在“命令-控制”模式与激励模式之外开辟第三条进路提供了可能。助推工具引入我国,有望推动规制理念、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的转变,一定程度上化解政府规制所面临的“窘境”。但是,助推的适用与一国的社会情况、国民性等特殊语境密不可分,在欧美社会语境与理论背景下得到大量实践运用的助推,在中国可能面临水土不服。本文从以下四个部分出发,旨在探讨中国引入并适用助推的意义及其有限性:第一部分为助推基本概念解析。鉴于在中国政府规制理论领域,助推仍旧属于陌生概念,故本部分主要界定助推的基本概念,并对作为助推核心的软父爱主义以及作为助推工具的选择体系进行解析梳理,最后对助推存在的争议进行介绍,旨在为整篇论文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为助推作为规制工具的意义。本部分主要针对目前中国政府规制理论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助推作为规制工具,如果能在中国得到运用将对政府规制的改革创新产生的正面效应,即推动政府规制由注重效力向注重效果转变,由关注手段向关注过程转变,并最终推动法治化新治理的发展。第三部分为助推中国适用的现状与展望。本部分主要从助推功能工具在中国运用现状出发,发现助推工具适用的问题与助推机制建立的可能性,并且结合助推的作用机制以及功能工具,以当下备受关注且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垃圾分类回收和食品安全为例,设计选择体系,从而论证助推的适用性,揭示政府规制转变规制思路、创新规制方式的必要性。第四部分为助推中国适用的有限性。本部分从中西国民性差异、中国当前注重政府规制强制力、习惯事前许可和事后处罚的规制理念以及助推与中国行政法学理论兼容问题出发,探讨助推引入后可能会面临的水土不服问题。在此基础上,论证当前助推在中国适用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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