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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乐府的流变及乐府叙事诗的发展乐府诗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是在汉代统一的封建集权稳定的统治下,以《诗经》为代表的北方文学与以楚辞为代表的南方文学相融合产生的新的文学样式。自乐府而确立的五言、七言、杂言诸诗体,迄汉以降,无复变改,成为中国诗歌的主流形式。后世词、曲、戏剧、小说的发展或多或少都受到乐府的影响。乐府从两汉始兴至唐后分化,发展大致经过三个时期:两汉、魏晋南北朝和唐代,流行一千余年。乐府与《诗经》、楚辞在中国诗歌史上是两源(诗经、楚辞)一流(乐府)的格局,与《诗经》、楚辞,鼎足而三。叙事诗是乐府诗的主要精华之所在,以反映社会现实为主要内容,发展过程大致经过两汉、魏晋南北朝和唐代三个阶段,汉末和唐代是乐府叙事诗发展的两个高峰时期。在创作群体方面,汉末文人乐府创作和民间乐府创作交相辉映,形成以曹氏父子、建安七子和蔡琰为代表的文人创作高峰,民间乐府则产生了《孔雀东南飞》、《陌上桑》等优秀作品。唐代主要是文人乐府占据主流,李白、杜甫都是乐府大家,中唐时期在元稹、白居易的大力倡导下,形成新乐府运动。唐以后,受到词、曲的冲击,乐府渐趋没落,虽不无一二诗人,时或偶作仿古乐府,然凤毛麟角,不成风气。本文主要对汉至唐的乐府叙事诗的发展脉络作一番梳理,同时,提出乐府叙事诗的理论——“诗缘事”说。二、乐府叙事诗的理论:“诗缘事”说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对汉乐府作一概括总结为“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在汉代诗教流行最广的氛围下和汉乐府诗创作繁荣的实践中,这是班固对乐府诗进行的理论上的总结,笔者将其概括为“诗缘事”说,并认为“诗缘事”说奠定了我国古典叙事诗的理论基础。 <WP=4>“诗缘事”说是对乐府叙事诗的叙事性最为精当的表述。它上承“诗言志”说,下接“诗缘情”说,成为中国叙事诗的纲领性论述。“诗缘事”说是乐府叙事诗精神之所在。自汉以后,虽然后世抒情诗占据很大的比例及优势,但“诗缘事”的叙事传统一直没有淹没,每每诗歌走向绮靡之际就会有人继承这一传统,“感于哀乐,缘事而发”,述民生民事,纪时事刺政事,“诗缘事”一直与古代诗人们那种直面现实人生,反映民生疾苦为己任的创作目的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当社会动荡山雨欲来之际,叙事诗就得以展露峥嵘,诗人自觉地将自己的创作与社会现实结合在一起,力图表现现实的深度。建安曹氏父子及七子之乐府,六朝鲍照之乐府,盛唐杜甫之乐府,中唐元、白之新乐府,无不体现着“诗缘事”的叙事传统。唐代的新乐府诗歌创作所提出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口号,就是对“诗缘事”理论的继承与发扬。这种从“诗缘事” 而确立的现实主义创作精神,成为后世叙事类诗歌的基本态度和美学原则之一。乐府叙事诗的美学特征具体表现为叙事为体,抒情为心的语言风格,人物形象塑造的叙事意象化,受儒家诗教的影响,突出思想的雅正或道德的完善,形成中和之美的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