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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事业,作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性产业,是维持人们生活和社会组织进行生产的基本条件,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经济诸产业中的一个关键性产业。公用事业具有服务对象普遍性、网络性、自然垄断性、公益性等属性。这些基本属性决定政府不能像对待其他竞争性产业那样对待公用事业,因此,对公用事业实行管制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在公用事业管制的内容中,价格的管理制度是核心。价格的变动,会引起不同部门、地区、单位、个人之间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和组合。因此,价格管制是协调社会福利与企业经济利益之间矛盾的重要手段。
论文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市政公用事业内涵与特征,然后系统梳理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路径,分析市政公用事业传统运作模式下的价格制度及弊端,同时对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及其价格制度做了概述。
第二部分,厘清市场化改革后,当前市政公用事业价格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成本定价方法不科学、价格调整机制——听证会流于形式、价格监管机制存在缺失、价格规制形式单一等;针对以上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所在,包括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盲目性的市场化改革未树立正确的价格改革目标、信息不对称等;最后,指明当前市政公用事业价格机制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深远影响。
第三部分,选取部分国家和地区(如美国、英国、日本、香港地区)分析其市政公用事业价格的基本制度并予以评析,比较价格基本制度与我国大陆现行价格制度的不同之处,进而分析其对我国市政公用事业价格制度的借鉴意义。
第四部分,阐述完善我国市政公用事业价格制度的建议,包括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健全完善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法规,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完善成本约束机制,加强公用事业领域消费者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