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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政策法规,IPO企业在上市前需充分披露公司信息。充分的信息披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也是在资本市场上有效资产定价的前提。作为招股说明书最有价值的部分之一——风险披露反映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其极具价值相关性。招股说明书是在发行人主导下由发行人、券商、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完成的,尽管证监会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做出了详细规定,但是对招股说明书的文本表达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汉语的表达方式委婉、含蓄,发行人在进行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撰写的时候可以通过语调情绪和复杂度来影响其关于风险、战略前景等的表述,从而影响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定价机制的确立,招股说明书作为新股发行信息披露的载体,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基于此背景,本文对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的风险披露进行了研究。
招股说明书作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对降低IPO公司与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具有重要作用。尽管监管层对股票市场的信息披露规则一直在完善,但是缺乏对信息披露内容的规范约束。汉语语言表达博大精深,同音、同意、修辞等词语和转折等逻辑表达传达了更加委婉的信息。《左转》中成公十四年:“君子日:‘《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汉语语言的同词不同义、含蓄的表达方式等孕生了众多委婉表达。而且,与英语相比,汉语的表达方式更为委婉、含蓄(顾日国,1992;孟庆涛,2009),委婉的词语和表达方式给发行人的风险信息披露制造了可操纵的空间。
本文主要研究2007-2015年1190家IPO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文本信息委婉表达对IPO市场表现的影响。首先借鉴国内外会计研究文本分析的经验,并根据中文表达方式特征构建了风险披露委婉程度衡量变量,然后研究了风险披露文本表达委婉程度对IPO抑价和换手率的影响,最后进一步分析了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部分文本委婉表达与上市后业绩的关系。本文研究表明,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文本委婉程度与IPO抑价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文本委婉程度的提高,削弱了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理解能力,增加了投资者与公司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导致IPO抑价的提高和上市首日换手率的上升。进一步的分析显示,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文本委婉程度更高的公司,上市后未来业绩越差,由此说明,业绩越差的公司更愿意通过委婉的“春秋笔法”隐藏公司的不利信息。
本文通过文本分析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部分的表达方式研究,深化了对招股说明书文本信息特征的认识,提供了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文本表达委婉程度受何因素影响及如何作用于公司股票价值和市场交易的经验证据,从而为证监会规范招股说明书的文本信息和语言特征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本文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启示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招股说明书文本内容的关注,出台相关明细政策,指导上市公司发布更加简明、直接的招股说明书及风险信息披露,从而降低发行人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最后,本文的研究也有助于投资者识别发行人撰写风险披露部分的“春秋笔法”的行为,提示投资者对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表达方式较委婉的企业进行关注,结合其他披露信息以更好地分析股票发行人的情况。
招股说明书作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对降低IPO公司与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具有重要作用。尽管监管层对股票市场的信息披露规则一直在完善,但是缺乏对信息披露内容的规范约束。汉语语言表达博大精深,同音、同意、修辞等词语和转折等逻辑表达传达了更加委婉的信息。《左转》中成公十四年:“君子日:‘《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汉语语言的同词不同义、含蓄的表达方式等孕生了众多委婉表达。而且,与英语相比,汉语的表达方式更为委婉、含蓄(顾日国,1992;孟庆涛,2009),委婉的词语和表达方式给发行人的风险信息披露制造了可操纵的空间。
本文主要研究2007-2015年1190家IPO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文本信息委婉表达对IPO市场表现的影响。首先借鉴国内外会计研究文本分析的经验,并根据中文表达方式特征构建了风险披露委婉程度衡量变量,然后研究了风险披露文本表达委婉程度对IPO抑价和换手率的影响,最后进一步分析了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部分文本委婉表达与上市后业绩的关系。本文研究表明,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文本委婉程度与IPO抑价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文本委婉程度的提高,削弱了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理解能力,增加了投资者与公司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导致IPO抑价的提高和上市首日换手率的上升。进一步的分析显示,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文本委婉程度更高的公司,上市后未来业绩越差,由此说明,业绩越差的公司更愿意通过委婉的“春秋笔法”隐藏公司的不利信息。
本文通过文本分析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部分的表达方式研究,深化了对招股说明书文本信息特征的认识,提供了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文本表达委婉程度受何因素影响及如何作用于公司股票价值和市场交易的经验证据,从而为证监会规范招股说明书的文本信息和语言特征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本文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启示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招股说明书文本内容的关注,出台相关明细政策,指导上市公司发布更加简明、直接的招股说明书及风险信息披露,从而降低发行人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最后,本文的研究也有助于投资者识别发行人撰写风险披露部分的“春秋笔法”的行为,提示投资者对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表达方式较委婉的企业进行关注,结合其他披露信息以更好地分析股票发行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