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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本研究以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一、大二高职生为研究对象,旨在调查该院高职生学习倦怠总体情况,以此来为后期实施团体辅导干预提供可行性依据;通过进一步检验焦点解决取向下学业自我效能感团体辅导对高职生学习倦怠干预的有效性,从而为高职院校教育工作者在改善高职生学习倦怠时提供积极有效的方法。研究方法一:采用问卷调查法。随机对大一、大二的高职生发放500份综合问卷,该问卷由“学习倦怠问卷”和“学业自我效能感问卷”组合而成。问卷回收完毕后,将回收的有效数据录入SPSS17.0进行分析处理。研究方法二:采用实验法。通过“学习倦怠问卷”选出28名自愿加入本团体的符合条件的高职生,随机选取14人为实验组,14人为对照组。对实验组进行为期八次的焦点解决取向学习倦怠团体辅导干预,对照组不进行任何干预。团体辅导结束后,对实验组、对照组的前后测以及四周后追踪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结果:(1)在回收的456份有效问卷中,存在学习倦怠的学生约占总数的41.2%。(2)性别维度上,男生的学习倦怠总得分高于女生,且差异显著(P>0.05)。(3)是否独生子女维度上,独生子女的学习倦怠总得分高于非独生子女,且差异显著(P>0.05)。(4)生源地上,城镇学生的学习倦怠总得分高于农村学生,且差异显著(P>0.05)。(5)年级上,大一学生的学习倦怠总得分高于大二学生,且差异显著(P>0.05)。(6)学习能力自我效能感和学习行为自我效能感两个维度与高职生的学习倦怠存在显著的负相关,且学业自我效能感可以有效预测高职生学习倦怠(调整后R2值为0.304)。(7)对照组在不接受团体辅导的情况下,前后测得分在学习倦怠总分以及各维度上均无显著差异(P>0.05)。(8)在经过焦点解决取向学习倦怠团体辅导后,实验组的学习倦怠总分以及各维度上的得分都显著高于团体辅导前得分(P<0.05),在四周后的追踪测评中实验组的数据结果亦是如此。研究结论:(1)高职院校学生学习倦怠整体程度偏高。(2)高职生学习倦怠在人口学变量:性别、是否独生子女、生源地、年级上的各项得分均存在统计学意义的显著差异。(3)学业自我效能可以有效预测学习倦怠程度。(4)焦点解决为取向的团体辅导对改善高职生学习倦怠水平不仅有即时的显著效果,而且还有延续的干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