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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引导人们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既具有民族特色,又符合时代精神的科学社会主义义利观,就离不开对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最深的儒家义利观的研究。 孔子是儒学的创始人,孟子和荀子都是先秦时期儒家学说的继承人,都对儒学的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虽同为儒家,但是,因为他们三人所处历史时代的不同,并且孟子、荀子在继承孔子学说时各有侧重,导致他们三人在思想学说上既有一定的继承关系,又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义利观的差异是孔孟荀思想上的主要差异之一。 本文就试以《论语》、《孟子》、《荀子》为研究资料,从“义”和“利”的具体内涵入手,从“义利观”的最根本的组成上来比较、解读孔、孟、荀的义利观,分析研究孔、孟、荀在“义”、“利”思想上的继承、发展和差异,并对影响孔、孟、荀的“义利观”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为在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建设中批判继承传统义利观的合理成分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比较,本文认为孔孟荀义利观中在许多语言和概念的使用上,虽然具体内涵上存在一些差别,但在这些语言、概念的使用上却是一样的。其中的一些语言和概念经过几千年的沿用,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众化语言。对其内涵进行新的诠释,赋予其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内容并应用于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建设,是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义利观的有效途径。 孔孟荀都主张“重义轻利”。其重公利,强调精神价值大于物质价值的价值取向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对“义”和“利”的辩证关系很难理解清楚,导致他们在义利观中出现忽视个人利益的倾向。有鉴于此,本文提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正确认识“义”和“利”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特点,建立“先义后利,义利并重”的社会主义义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