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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知识产权集团包括了广东SH律师事务所,广州SH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及若干分公司、办事处,广东SH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这三家单位虽然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同的法律实体,但从管理角度看,他们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内部员工和同行都把这三个单位作为一个实体对待。为了称呼和分析方便,虽然他们并非集团公司,这里统一将其命名为SH知识产权集团。在2003年,SH知识产权集团从国有事业单位改制为私人企业,在改制时该企业有意或无意地实行了提成制管理模式。得益于中国和广东省最近20年经济快速增长和一批早期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加盟,在过去近20年里SH知识产权集团发展迅猛并取得了行业领先地位。2005年前,提成制管理模式的弊端在SH知识产权集团并没有被充分暴露。在此之后,随着国内市场的日益成熟,提成制管理模式给SH知识产权集团带来了诸多问题。为了解决面临的问题,SH知识产权集团在2009年进行了管理模式变革,该变革深化了有严重弊端的提成制管理模式。实践证明,2009年的变革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倒使当时SH知识产权集团面临的绝大部分问题变成了难以解决的困境。为了解决困境,SH知识产权集团在2011年引进了具有资本性和人合性的类公司化管理模式。资本性指的是投资人对企业有充足的资金投入以及在企业成立后给其留下充足的发展资金,人合性指的是股东、合伙人和员工对其工作单位的愿景有基本一致的看法,他们在此看法下一致行动,一起为实现愿景而奋斗。SH知识产权集团2011年变革基本解决了其面临的困境,并使该企业走上了正确的发展道路。本案例分析以资本性、人合性为理论基础,结合组织行为学理论(企业文化、组织架构、激励理论)、波特五力模型理论、SWOT分析法,介绍和分析了SH知识产权集团从提成制管理模式过渡到类公司化管理模式的原因、变革措施和成效。管理模式一直是困扰知识产权实务界的难题。提成制管理模式虽然在实践中被普遍采用,但从最近几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发展前景看,提成制管理模式不可能使企业发展壮大。少数人曾提倡和实践了公司化管理模式,但事实证明公司化管理模式的诸多弊端(如“养懒人”、“分配不公”、资金需求大)从根本上动摇了很多股东、合伙人的变革动力。通过对SH知识产权集团管理模式变革分析,本论文最后得出结论,认为资本性和人合性是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两大特征,类公司化管理模式是与现阶段知识产权代理业竞争强度相匹配的有效模式,该模式因具有这两大特征而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