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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其原意为“没有痛苦的死亡”。安乐死是一个争议已久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司法界。长期以来,安乐死的合法性被世界各国所怀疑,因而在大多数国家,安乐死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明确承认,实施安乐死一般被认为是故意杀人行为。在这种界定之下,医务人员在面对绝症患者的哀求时往往怯于实施安乐死或实施秘密安乐死,从而引发了许多相关的社会问题,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应当对安乐死行为进行合法性考察,一则为了排除安乐死行为的犯罪性,二则可以为安乐死立法奠定一个坚实、合法的理论基础。 以此为宗旨,本文拟从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介绍安乐死的概念及历史沿革,第二部分从道德、伦理、合法性等角度对有关安乐死的学理之争进行总结归纳,向读者呈现一个较为清晰、全面的“安乐死世界”。第三部分是全文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主要从刑法学意义上对安乐死合法性问题进行探讨,并得出安乐死合法化的结论。承接这一结论,本文将在第四部分从立法基础、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限制条件、操作程序、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就安乐死的立法提出较为详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