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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附条件不起诉这一制度,这说明我国的法治建设在逐步完善,这一制度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设立的,考虑到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以及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都比较脆弱,是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伤害等特征,所以在刑事诉讼程序上对未成年人设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到了保护作用,使这些孩子们能够快乐的成长,达到“教育”、“感化”的效果,让他们更早的回归社会。但是随着未成年犯罪率逐年上升,附条件不起诉在实践的适用上会出现许多问题,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中,大家都在探讨该如何更好的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这一制度,怎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具体程序上如何更好的操作。附条件不起诉具有不确定性,是一种在起诉与不起诉之间的一种制度,在国外也有类似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研究,德国、美国、日本等许多国家都有这项制度,实践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由于未成年人是特殊群体,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还没有形成,所以更要加以重视,面对不一样的情况要个案对待,不能一概而论。然而,我国目前附条件不起诉在理论和实践上还有许多不足,这样就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现象发生,会出现法律规范的不合理适用。以案例介绍为着手点,通过对比国内外相关制度和实践应用的分析,阐述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基本内容、在我国的适用现状、不足、争议焦点、与相对不起诉制度的界限以及在适用中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从而达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的效果,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发生,在司法程序上可以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罪的频繁出现,说明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十分必要,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迫在眉睫。当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还有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希望通过这些分析和总结能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尽一点微薄之力,对充实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起到一些作用,使我们的法治社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