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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内外一直都是热门话题,受到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各种类型及各种规模的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经济活动的主要微观参与者,对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功不可没。然而,由于其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角色,企业有天然的向社会输出“负外部性”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以及政府和社会的外部监管不严格的外部原因,企业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的确有可能向社会输出大量的负外部性,造成巨大的福利损失。2008年的中国更是遭遇多起严重的企业社会责任事故,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经事实上威胁到中国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宏伟愿景,这就要求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其他社会力量都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中来,从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共同推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在推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及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当今中国,企业必须承担其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停止向外部社会转嫁成本,减少甚至消除负外部性的输出,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本文首先分析了中国目前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存在的利益冲突、中国所处的特殊经济发展阶段所具有的特点(重化工工业化时期资源消耗和环境问题严重)、中国现有的发展模式存在的缺陷和面临的约束(粗放型发展模式的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国内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趋势(“西进”和海外投资面临的挑战)、以及国内外社会各种力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等方面,认为中国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本文创造性地通过外部性理论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外部性理论发展的历史脉络进行梳理、两者内容的对比分析以及通过对调研数据的实证分析,指出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产生的根源就是企业经营所带来的负外部性,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天然”主体就是企业本身,以纠正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根源和承担主体的错误认识。同时,分析企业负外部性的传统解决途径(庇古税和科斯定理)的原理,找出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局限与不足:1)庇古税存在信息不对称、代际外部性不容易察觉和衡量和庇古税的管理费用高等缺陷;2)科斯定理(产权交易理论)存在交易费用难以衡量、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败德行为”、清晰的产权界定存在难题、中国目前的市场化条件存在缺陷(竞争条件不充分,垄断现象突出)、未考虑代际不公平等不足。对比分析企业社会责任解决的目标和企业负外部性的后果,创造性地提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为解决企业负外部性问题的有效途径,并且有独特的优点:1)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约束企业从主观上采取负责任的态度行事的教化功能;2)企业社会责任在解决外部性问题时有不可比拟的灵活性;3)企业社会责任在应付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外部性问题时有自己的优势;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通过外部经济的传导作用增加社会福利,从而增加企业的长期福利。
通过对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中国企业目前履行社会责任水平低下,负外部性输出明显,亟需提高社会责任参与程度,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体系,从内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社会其他力量,包括政府、投资者、消费者、非政府组织等其他利益主体缺乏监督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主动性,应该通过各种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尤其是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从外部督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最后,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认为中国企业因严重的负外部性问题而变得迫切,企业负外部性是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产生的根源,企业社会责任是解决企业负外部性问题的有效途径,具有传统负外部性解决途径所不具有的独特优点,中国企业亟须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以消除或减少企业负外部性,这有助于实现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提高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针对中国独特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应将传统文化精髓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从内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执法,增强执法力度;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尤其是企业各主要利益相关者,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科学量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应用补贴、技术支持等经济手段,诱导企业提高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社会媒介应大力宣传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诱使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自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