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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性水产品和服务长期实行低价甚至无价的资源价格政策,不能反映资源开发利用的全部成本和资源稀缺状况,产生了一系列重大的环境和资源问题。在认识到水资源的经济物品属性并按照经济原则加以对待之后,用水需求管理纳入资源和环境管理的议事日程。当前以合理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和高效配置利用的水资源价格改革,实际上就是采取水价措施作为用水需求管理手段来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的管理目标。
论文在对用水需求管理政策措施的现有研究进行评述的基础上,分析了价格政策作为用水需求管理手段所能够起到的作用。文章从经济学的理论出发进行分析,探讨环境与资源经济学价格理论之下以合理的价格政策改善水资源和环境所面临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问题,以此为基础探讨了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并通过一定的定价方法实现政策目标。此外文章还深入分析了作为居民生活用水的这种具有经济物品性质的资源性水产品和服务,指出其具有稀缺性、削弱的配置竞争性和消费排他性、以及付费滞后的特征,并由此分析用水户面对价格政策所产生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从而明确价格政策的作用机制并阐述其作用效果,指出居民户面对价格政策,将会在短期改变用水行为减少浪费用水,在长期将会进行节水器具投入,使得用水的边际价值弥补上涨的用水边际成本,进而探讨以合理的定价政策实现多个用水需求管理政策目标。
随后论文在实证分析中基于缺水城市北京市的居民生活用水状况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从当前的居民生活用水需求管理政策和价格政策入手,分析具体情况下居民生活用水的经济特征,并在短期和长期的时间纬度下阐述了居民户对于价格政策所作出的用水行为和偏好的反应,进而研究了当前水价政策所面临的实施障碍。基于对居民用水具体情况的定性分析,论文接着采用北京市2002至2004千户居民月度生活用水数据以及1986至2004北京市5个收入集团年度生活用水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以计量经济学工具剥离各种影响居民用水需求的因素,得出五个收入集团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弹性值和收入弹性值,以及其他居民用水需求影响因素的效应。通过论文的研究,认为各个收入集团的居民户随着收入的增加对价格政策的反馈减小,高收入集团的负值收入弹性有可能是由于存在社会经济背景上的差异。价格政策总体能够起到控制用水需求的作用,但是作用有限。论文以上述分析为基础,对北京市拟推行的阶梯式水价体系以及制定为长期边际成本的单一水价体系进行模拟,并由此分析具体的价格政策在控制用水需求、节水效应分摊等方面的状况,认为阶梯式水价需要较好地设计费率体系,方能实现在控制用水需求的同时对不同收入集团产生公平的影响。